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
韩经理
15640123799
所在地区:辽宁/沈阳
主营行业:中药产品
品牌名称:
型号规格:36片/盒,84片/瓶/盒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21021357
产品标签:OTC 甲类,皮肤,美容
产品卖点:中标产品 市场保护 有培训
销售渠道:医院临床 药店连锁
执行标准 | 片剂 |
产品类别 | 中药产品 |
产品规格 | 36片/盒,84片/瓶/盒 |
卫生许可证 | |
成份 | 山银花、蒲公英、黄芩、黄柏、猪胆粉、地黄、玄参、水牛角浓缩粉、山羊角、当归尾、赤芍、酒大黄、川木通、珍珠层粉、北沙参。辅料为:羧甲基淀粉钠、淀粉、硬脂酸镁、薄膜包衣剂。 |
性状 | 本品为薄膜衣片,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;气香,味微苦。 |
功能主治 | 清热解毒,凉血消斑。用于血热蕴阻肌肤所致的粉刺、温疮、症见颜面部红斑、粉刺疙瘩、脓疱、或皮肤红斑丘疹、瘙痒;痤疮、红斑丘疹性湿疹见上述证侯者。 |
不良反应 | 尚不明确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忌烟酒,忌食辛辣、油腻及海鲜之品。 2、切忌以手挤压患处,保持面部卫生。 3、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。 4. 脾胄虚寒者慎服。 5、儿童、年老体弱、糖尿病或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6、如有多量结节、囊肿、脓疱等应去医院就诊。 7、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,必要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 8、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 9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10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11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。 12、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3、如正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禁忌 | 孕妇禁用。 |
贮藏 | 密封 |
保质期 | 24个月。 |
生产企业 | 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 |
经销企业 | |
备注 |